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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自主定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公示(二)
发布者:系统主管 发布时间:2021/03/09
根据粤医保发【2020】43号、粤医保规【2020】6号和穗医保规【2020】9号精神,新增、特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项目,由医疗机构按照《关于家庭式产房等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》(粤发改价格【2017】134号)等规定,综合考虑服务成本、患者需求等因素自主定价。我院拟开展以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(详见附件),特此公示!
公示期:2021年03月09日至2021年03月16日
咨询电话:38688093
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
二〇二一年三月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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