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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监查员(CRA)工作指引

发布者:陈琳 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23/09/06

一、联系方式

1、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地址: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13号3号楼12楼1204

联系方式: 020-38688366或31705924(药物立项)

       020-38680535(器械立项)

       020-38688462(合同洽谈)

机构邮箱:drugbase@163.com,项目调研等请将相关文件发送改邮箱,机构办将及时联系您

  安全性报告邮箱:sae38688462@163.com


机构办主任:陈琳

秘书:黄庆翠

质控:杨为

药物管理员:莫恩盼、张宇

档案管理员:黄庆翠

2、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地址:

  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13号3号楼12楼

  伦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:020-38688369

  伦理秘书:王映雪


二、立项

  1.请申办者/CRO将方案发至机构办公室邮箱(drugbase@163.com),机构办根据科室项目承接情况, 征求专业科室意见后给予答复。

  2.确定合作意向后请CRA关注机构微信公众号,按指引将所需文件打包发至办公室邮箱,同时微信发送一份给立项负责人。

  3.机构秘书对立项资料进行形式审查,资料完整、符合要求将予以立项。

  4.机构确定立项后机构办会给予项目受理号,并以邮件的形式通知立项负责人和伦理办公室,伦理办公室收到邮件后进行伦理形式审查。

  5.机构及伦理形式审查通过后,请CRA将定稿文件递交各方签字,申办者/CRO盖章,扫描后将扫描文件打包分别发给机构办和伦理办。

 6.形式审查后的纸质版材料,按照“官网-临床试验-文件下载-药物临床试验文件下载”中的相关要求形成文件夹。递交时间的以机构办立项负责人通知为准。


三、合同

  1.请在官网下载合同模板。

  2.伦理会前,请将拟定的合同初稿(请务必发修订痕迹版本)发到机构办公室邮箱。

  3.合同分为主合同及SMO服务合同。合同中涉任何一方责任与义务的主体都是合同的签署方。

主合同涉及申办方、CRO(如适用)及研究机构。如果申办方全权委托给CRO,特别是关于赔偿事宜,也委托给CRO,则申办方无需签署主合同,仅需向医院提供对于CRO的委托书即可。

SMO服务合同涉及申办方或CRO、本研究机构及SMO服务方。

主合同与SMO服务合同接受合并为一份合同。

  4. 合同审核时间:建议使用本机构合同模板,3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意见;企业合同模板10个工作日反馈审核意见。

  5. 确定后的主合同及SMO服务合同由申办方/CRO/SMO先行签署、盖章,再邮寄或递交项目负责人签署,最后由机构秘书递交机构主任签署,加盖“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”公章。提示:机构办只有在收到主合同和SMO服务合同后才会一并递交机构主任签署)

  6.合同、人遗批件等需机构签字盖章文件办理进度请致电机构办张宇老师,联系方式:020-38680535。


四、人类遗传资源承诺书盖章申请

  1.参与单位
  申办者递交人遗承诺书盖章申请、待盖章的承诺书、人遗申请书、人遗批件(如已审批通过), PI审核后,请将相关人遗资料递交机构办审核并申请签字盖章流程。科技部通过后应将扫描版人遗批件/备案通过文件发到机构邮箱,复印版纸质批件盖章递交机构备案。

  2.牵头单位:

  • 项目负责人在科技部网站注册自然人账号,网址:https://apply.hgrg.net;

  • 联系机构人遗管理员(莫恩盼),在系统中添加项目名称;

  • 人遗管理员在系统中授权项目负责人后,项目负责人可填写项目相关信息,提交有遗管理员审核;

  • 人遗管理员审核,提交科技部审核;

  • 科技部审核通过,项目负责人下载申请书,申请合作单位盖章;

  • 人遗批件原件机构保留


五、项目启动

  1.合同签署、首款支付,所有物资到位后,即可准备项目启动会事宜,启动会前请联系机构办杨为,联系方式:020-38680535。确认是否达到启动条件,未得到许可不予启动!

  2.请CRA通知所有被授权人员及机构办公室人员参加项目启动会,记录启动会讨论问题及解决方案,如无法即时解决,会后找研究者/机构协商解决。

  3.会议议程、启动会PPT、会议记录和会议签到表请于会前或会后准备、整理。

  4.项目启动前请在官网下载启动前监查指引。


六、监查

  1.CRA应当受过相应的培训,具备医学、药学等临床试验监查所需的知识,能够有效履行监查职责。需向机构递交盖章的委托函、GCP证书、个人简历和身份证复印件。

  2.CRA来院监查前请发送访视函至机构办公室邮箱。

  3.如更换CRA,应提前与PI、机构沟通,获得同意后做好项目交接工作,新监查员任命前需向机构递交证明性文件。


七、财务

  1.付款后请把付款凭证发至机构办公室邮箱,凭付款凭证,合同复印件(缩印版),扫码后(扫描填写信息于开票当天有效),到门诊1号楼6楼财务科开票。财务电话020-38688082。

  2.项目尾款结算:

  根据我院项目结算清单模板要求填写研究费用,发到机构办公室邮箱由机构秘书审核,付款方盖章,一式三份,PI确认签字后递交机构备案。

  3. 账户问题:

  合同加盖“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”公章,医院收款账户是“广州华侨医院”。如有需要,可向机构秘书索要“账户一致性说明”。


机构将秉承“服务至上”的理念,专注构建高效优质的临床试验平台。欢迎各生物医药企业致电垂询!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13号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3号楼12楼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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